地下室play 被男朋友第一次摸下面_世界微尘里
电影开拍的第三天,西塘开始不时地下起了雨。
天气骤然转冷,偏偏最近几天拍的全是外场,出门就总是少不了要多带一件外套。
苗蕊下了第一场戏,坐在棚下让化妆师补着妆,唐诗便悠闲的坐在大伞下敲键盘,偶尔透过滑下的雨帘,观赏着另一方天地。被买来暖手的热咖啡已经放凉,眼看着肖潜缓步从廊下走来,她却被局限的无处可逃。
这把伞下原本就只有唐诗一个人,肖潜的缓步而来,自然一坐,彻底将这个小小的空间,变得独立且私密起来。
急速落在地上的雨滴让不远处的人们听不太清他们的谈话。
他问:“真的有男朋友了?”
移动在键盘上的双手骤然停下,唐诗一把合上笔记本的显示屏,再把凉掉的咖啡隔空扔到垃圾桶里,这才转过头来看他。
“有没有重要吗?”
“不重要吗?”
唐诗微微抬头,隔着雨帘望出去。
“我们认识多少年了?肖潜,你还有印象吗?”
被问的那人点点头,“少说也有十二年了。”
“我不管我现在是不是有男朋友,我们总还能做朋友的。”唐诗轻描淡写地提起:“这话我跟陈清然也说过。不过我在剧组的作用也不是多大,所以你要是不想,我会安排尽快离组,不会困扰你。”
就这么简简单单近似于威胁的几句话,唐诗相安无事的在西塘呆了将近一个月。
剧组整体牵去横店的前几天,缠绵多时的阴雨终于有暂停的迹象。
足足半个多月的倾盆大雨啊。
每每闲来无事坐在冷饮店里,透过木窗伸长脖子看落在河面上的细丝线,唐诗都会失神的惊觉自己像是在看另一个世界。双手交叠的敷在雕花木窗上,下巴垫到上面,连续不断缠绵的大雨,透过窗外,似乎真的把她带回到了千年前的某个时空。
从下雨的第一天起,她就把行李箱里的那几双帆布鞋全部扔回了箱子最底层,每天出门依旧是那两双凉拖。年纪越大,她这人反倒是越懒,宁愿出门的时候两脚冰凉,也不愿意蹲在地上费时又费力的刷几只鞋。
老实说,唐诗对这些天来的雨可谓是恨之入骨。因为她的原着里并没有发生在雨中的情节,可肖潜偏生对南方的阴雨情有独钟,硬生生非要把整部剧弥漫到雾蒙蒙的雨气里。
到底是是谁说过,人的情境,会随着淅淅沥沥的雨滴声无界限的发生改变这话的?
为了最大限度的保留剧本原貌,她这些天是真的没有一刻在休息。
不过虽会抱怨累,可每次从镜头里看拍出来的成果的时候,又是真的佩服。
佩服肖潜。
不知道他是在国外呆的时间久了胆子变大,还是他天生就适合吃这碗饭。敢把一部古剧拍得这样偏激和极端,在国内还真是从未见过。
恰逢离开前的这一天是中秋,新闻说今年的中秋节,月亮颇有些看头,是与超级月亮和月全食相连。还说最佳的赏月时间在晚上八点到九点。唯一遗憾的,大概就是在国内看不到月全食了。
拿了件稍薄的外套系在腰上,唐诗一个人慢慢悠悠地往长廊那个方向走去,把苗蕊的呼喊声甩在脑后,不予理会。
因为从一开始她就没打算要跟苗蕊一同出门。不管怎么说,苗蕊好歹是个明星,虽说然今天这个日子大多数人都在家里盼望团圆,可出来游玩的人也不见得会少。
平常这个点,是长廊里正热闹的时候,可今天,好多店铺早早就关门了。河对岸的饭店倒是依旧华灯高挂,客人来来往往,服务员从里间往外的跑着就没停下过。
被唐诗压在箱子底的帆布鞋这几天终于被翻了出来。
她今天穿了一双白色薄底的,踩在高高低低的石块上,有些硌脚。
几分钟前买来的冰激凌已经吃得差不多,微微的凉风吹来,倒是真感觉到一丝凉。好不容易见到有垃圾箱,她把吃剩下的冰激凌扔进去,转身便看到身后一家店的玻璃边上挂了一身套装。
她擦了擦手,往那家店里走去。
衣服是棉麻的。白色的T恤,领口和胸前绣着几朵蓝色碎花,配了一条深蓝的半身裙。唐诗比了比长度,差不多是到脚踝。
这似乎是今年比较流行的搭配,在外面处处都可见。但在西塘这个地方,在这条烟雨长廊里,这件水乡长裙仿佛又感觉有些不太一样了。
唐诗找来老板,问了问价格,当然少不了的还是要还还价。
她该庆幸刚才出来的时候背了个大些的包,还能把换下来的衣服都装进包里,包括那件外套。这么淑女的打扮,确实是不适合再把两只袖子酷酷的系到腰上。
两只手拢了拢肩发,唐诗看时间也差不多了,就不再耽误,直奔蓝衣而去。
蓝衣是西塘酒吧环绕的街尽头里,最简单的一间。
她赶到的时候,除去不爱凑热闹的,大都已经到场。
听说李一今天晚上大手笔的包下了这里。中秋佳节,却跑来酒吧找团圆——唐诗一想到这儿,就忍不住举大拇指——艺术人的思维,她还真有点享受不了。
李制片被包围在角落里,一杯接一杯的灌着酒。坐得离他最近的,除了陈灵,还有这部戏的男主角,叫封桦。而肖潜,就一个人老老实实坐在吧台听歌,左手挫着下巴,右手拿着个玻璃杯,不时举起来品尝一下。周身竖立起的气场,除去那几位似乎在垂涎他美色的女演员,还真没有敢去打扰他的人。
唐诗倚在门口看着这一幕,突然好奇起来:他是从国外回来的,那外国那些身材性感、思想更加开放、目的也更加明确的女明星们要泡他的时候,都是怎么表现的?直接坐到他的大腿上?还是旁若无人的直接把胸挤到他的脸上去?
视线在里面巡回了一周,在东南角的角落里,她看到苗蕊的身影。朝肖潜的方向最后看了一眼,便走过去坐在苗蕊旁边。
“怎么来这么晚?”苗蕊问。
指了指自己身上这身衣服,唐诗反问:“好不好看?刚才来的路上买的。”
“淘宝货,烂大街了。”
唐诗把包摘下来放到身后,反倒不怎么理会她的意见,“一点文艺内涵都没有。”
“一身烂大街的衣服就有文艺内涵了?”苗蕊扬着下巴往吧台那边指了指,“你就不会看看那几个,那倒是有文艺内涵,都快把肖潜吃下去了。肖潜也是,他就不怕被香水味熏死吗!”
唐诗笑着笑着,正了正脸色,“苗蕊。”她叫道。
“怎么了,嫌我说肖潜,你不乐意了?”
唐诗不理会这个玩笑,她认真地看着前方,说:“我们谈谈。”
“你想谈什么?”
唐诗抿了抿嘴唇,视线始终停留在前方,不曾看向苗蕊。
“等这部电影上线了,你的身价估计又要抬高不少。”她说:“你的公司应该会更加重视你。再加上有肖潜名声在外,我们的绑定,也该结束了。”
“……什么意思?”苗蕊不确定地问。
“你要火了的意思啊。”唐诗笑着解释:“你如今的地位,跟我在一起就没前途了。所以,你如果不想被局限得被我绑着,想要出去发展,我也没有意见。”
听到这里,苗蕊的心才算是放下来。
她端起桌上的果汁喝了一口,突然叫道:“三百首。”
唐诗猛地一转身,愣住了。
“其实我还是喜欢这样喊你,也更想听你叫我苗苗。”苗蕊苦笑一声,接着说道:“但你不允许。”
两个称呼,唐诗原本就冰凉的双手变得越发僵硬。
她粗喘着,死死盯住苗蕊。
“你是怕我又因为别的什么,一声不吭就把你丢下,所以才……先发制人?”
“……”
“唐诗,我不会跟你保证什么,因为你不会相信的。我给不了你安全感,我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但我最起码还能对自己保证,我不会再一次丢下你,大不了就把你的玛丽苏女主演一辈子嘛。”
被看清心思的唐诗渐渐冷静下来,倚回靠背上,一言不发。
良久,苗蕊渐渐沉不住气。她戳了戳唐诗的手臂,抱怨道:“亲爱的,我这应该算是卖身给你了吧,你就一点都不感动?”
唐诗没好气地一把拍开她的手臂,骂道:“有病。”
“你今天吃错药了吧。一点都不感动,还骂我?”
“骂你就对了。”唐诗始终板着脸,“还演一辈子呢,前提是我得写一辈子吧。你这意思是,我连退休都省了?”
苗蕊闻言终于笑出来。
她说:“你放心,等你跟肖潜结婚了,我肯定放手让你飞。”
唐诗原本想借着这么高冷的气场再骂苗蕊一顿,却在抬头的一瞬间不动声色地拽了拽她的衣袖。
从吧台一步一步走来的那个男人,一改多年前的风格,现在的他,似乎喜欢穿黑色系的衣服。
在所有人的注目下,肖潜端着半满的玻璃杯,缓缓坐到了唐诗对面的位置上。
外间最左侧的角落里,是驻唱歌手的场子。
肖潜坐下的时候,一首情歌正唱到三分之二处。是前一阵刚上榜的一首新歌,叫《爱吹情散》。若是只听歌声,倒是有些像在放原唱。
苗蕊一仰头,喝光面前的酒,看好戏般地对唐诗笑了笑,打算起身离开这个是非地。
我们的爱吹情散……
有一种分手叫做好聚好散……
歌唱到末尾,唐诗又是一拉,让苗蕊失去重心地重新坐下。
因着这首歌,她在这里面似乎变得有些矫情和别扭了,执拗地钻进了石头缝里,不肯出来。
若只是朋友,那就不需要留有单独的空间。况且,除去在外人面前,私底下的她与肖潜,好像就真的如同那首歌的歌词,在多年前就已好聚好散。而多年后的重逢,她变成了小说的作者,他成了要拍她小说的电影导演。
一首歌结束,新一首的前奏响起。这次是《痴心绝对》。
第一次听到这首歌,好像是《律政佳人》的片尾曲吧。或许就是因为当年的第一个镜头是曹颖一个人坐在酒吧里忧郁的消着愁,她便一直觉得这首歌会符合酒吧的意境。
“你看同样是混法律界的,你怎么就没成个律政佳人呢?”
唐诗也不搭理,一言不发的把苗蕊的手机递到她的手里。意思很明显:你嫌闷就玩会儿手机吧。
苗蕊恨铁不成钢地重重倚上靠背,把手机扔回到桌子上,无奈地想:三个人总不能就坐在这儿,大眼瞪小眼吧。
她一个挺身,又发话:“你们俩都不讲话,玩一二三木头人呢?”
唐诗闻言愣了愣,拿过酒瓶给苗蕊满上,“多好听的歌,瞎说什么话。”说着,转个手腕就要再往自己被子里倒。
“少喝一点吧,明天一大早还要往横店赶。”肖潜拦下,劝说道。
唐诗稍用了点力,抽出自己的手臂,不怎么在意,“在路上还要走很久,睡一觉就好了。”
“……”肖潜皱皱眉头,收回手。
“要不,还是别喝了?”苗蕊看肖潜的表情,试着打破尴尬,换了个话题,对唐诗说道:“我好像好久没听你唱歌了。”
“你连跟我一块儿出个门都费劲,还唱歌。”
想着近些年来的各种乌龙,苗蕊兴致越发大起来,“要不你来一首?”
唐诗有些为难地摇摇头,“得了吧,我上去还不够丢人呢。”
“你又不跟我一样爱跑掉,有什么丢人的。今天是中秋,你就当助兴了。”
“他们也不见得就是专业的。”肖潜竟也开始在一旁附和,“想唱就去吧。”
隔着一段距离往左侧的角落里望去——从未有过的经历。唐诗不得不承认,那只话筒,对她确实有些魔力。
“想唱就唱吗?”她笑着接道。仰头把酒一口喝光,轻松的吐出一口气,问:“想听什么?”
苗蕊说了个“随便,我就是想听你唱歌”。
反倒是肖潜,捉摸了半天,试探性地问:“《The Prayer》吧,还记得吗?”
他的眼眸中意味不明,甚至有些复杂。
唐诗默念一遍歌名,低头轻笑了一声,答道:“好啊。”
说来倒也是巧,酒吧的老板竟真的有那首歌的伴奏。
唐诗站上台,头顶的灯光渐变成幽蓝,一缕一缕,投射在她的发顶、脸庞、肩头……舒缓的钢琴背景下,是从多年前就一直跪拜在教堂里传来的声音:
“Dear god,
I know that she’s out there……
the one I’m suppose to share my whole life with.
And in time……you’ll show her to me.
Will you take care of her,
comfort her,
and protect her……”
曾经听来是多么美丽的祈祷,现如今听来就有多么的嘲讽。
唐诗站在冷光灯下,轻蔑地冷笑一声,随着逐步的节奏,唱出已牢记深久的歌词。
或许是为了映衬这首歌缓慢倾述的节奏吧,整个酒吧间都渐渐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似乎都被吸引到那束幽蓝的灯光里。
老实说,这首歌唐诗唱的一点都不好听,因为没有人能从里面听出一丝深情,连她自己都是。可不知道是在唱到哪一句的时候,她的眼角里,突然就落下一滴水。可惜隔着这么远的距离,应该没人能看得到吧。
她甚至开始三心二意——这么幽蓝的光,满眼都是蓝色的,那滴水是不是有些像鲛人的泪珠?
她为什么会哭?是因为他们都听不懂吗?
根本没有人能听得懂,也根本不会有人知道这首歌,在她与肖潜之间,引导过一些什么,又促进了些什么……
唐诗浑浑噩噩的一杯接一杯的喝着,隐隐约约记得,是谁说明天一大早就要上车,让她少喝点来着?
忘了。
台上的驻唱歌手又在唱《遇见》了,嗓音有些沙哑。刚才在她下台之后,那个女歌手接着飙了次高音。唐诗心想,这么不会爱惜自己,迟早是要吃亏的。
她甩了甩有些沉重的头,端着酒杯站起身,在低缓的乐声中,对周围的所有人高喊:“节日快乐。这杯我干了,你们随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