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猎艳象牙山 宋灿郁弈航小说_此生悠然
1937年的中国,起起伏伏,动荡不息。
1937年的长沙,正在下雨,淅淅沥沥。
而本文的女主温玉,此时正在一家饭馆里当小二。
确切的说,就连这份小二的工作,她也是得之不易,好在老板看她可怜,孤苦无依,勉强给她一口饭吃。
谁叫她穿越了呢,而且穿到了风云跌宕的民国,还是悲催的身穿,成了连个户口本也没有的黑户。
可人总要努力地活下去,哪怕再苦再难,她当了自己那对金耳环,换了些银元,买了身粗布衣服和药材还有一本民国字典,做了些灰膏,把自己打扮的灰扑扑的,勉强得了这份工作。
每日早上在到店里当小二,晚上则寄住在店里的阁楼里,翻看那本民国字典,争取早日完成简繁对换。
大略知道近代历史的她虽然爱国,但又因在和平年代成长起来的温玉此时还是没骨气的,让她投身抱国是没可能,可是安于现状也只会没活路。所以努力识字,写稿,投刊是她现阶段的目标。
日子就如流水般平淡地过去了,据小道消息说长沙的布防官是很爱国的,所以目前长沙这地界还是很安全的。
不过作为一名有忧患意识的年轻人,而且还呆在饭馆这种消息流通的场所,温玉在闲暇之余自然不会放过随耳即听的八卦。
比如掌柜李对厨师张说:“昨日听闻二爷的老婆去世了。”
张厨师停下切菜的手,附和道:“我也听我家那口子说了,二爷的老婆病了好多年,一直不见好。不过二爷可真专情了,一直对他病痨鬼老婆不离不弃。”
......
这是温玉在收拾桌子时飘进耳朵的,若在以前,她可能在脑子里八卦一下,并感叹这位二爷的专情,现如今她正为自己的未来担忧,听听过也就这样了,毕竟这种八卦对她改善目前处境无任何益处。
若是相关国家大事则会细细分析的,只有掌握了信息才能更好地为未来如何行事做出决判。
而就在那一个月之后,掌柜派她给城东的郊外的老主顾那里送钱,平时这位老翁经常给他们饭店提供新鲜的鲈鱼,不过前两天摔伤了腿,掌柜托她送点钱,聊表多年的情谊。
说实在的如非必要,她是不愿出城,而且按她多年看小说经验,这种地方一般是事故高发地带。但话又说回来,踩踩点总会是好的,也为以后如果逃难多增加一分把握。
送完钱,温玉哼着不知名小调,一边欣赏着民国着天然无污染的山山水水,一边踏着欢快的步伐返程。
也许真的是运气不好,她踢到了一个不明物体,她蹲下来仔细瞧,是个男的,有枪,看着气质和服装可能是个军官,不过受了伤,挺严重的。
要不要救呢?温玉思考着,救了可能是个大麻烦,也可能是个大机遇,但不救又觉得良心不安。万一救得是坏蛋呢?不过就算是坏蛋,也不至于向救命恩人下手吧。
温玉考虑再三,最终还是决定救这位男子。
她把对方的外衣半褪,掏出藏在衣兜里的二锅头,给对方的伤口简单地消了一下毒,(不要问女主问什么随身携带二锅头,因为女主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其实女主还有酒精,不过她怕对方怀疑,只用了二锅头。)
掏出自己撕好的布条,布条有两份,一份是规整般,己用,一份是随性版对外用(哪有人情急之下会把布条撕得整整齐齐)。
这些布条被用水洗净,放锅里煮过,用太阳晒过,再通过酒精消毒过,放在自己穿越带来的塑料袋中,现在取出来帮对方简单地处理下伤口。
依温玉的观察对方一时半会也醒不过来了,故而温玉打算帮对方把衣服穿好,防止对方感冒。
但此时另人惊奇的一幕却发生了,昏迷男子精瘦的胸膛渐渐地显现出了黑色的纹身,像是某个少数部落才会有的图腾。难道我穿越的不是正史,而是奇幻世界,温玉暗自思忖。
此男子能够凭空显纹身,按小说套路理解,肯定不是一般人,温玉仔细打量对方,虽然脸上粘着泥土,但依稀可辨对方的长相不俗,是个美男子。但是长相可不能当饭吃,温玉暗暗地告诫自己。
对方此时面色潮红,温玉伸手摸摸对方的额头,有些烫,可能是伤口发炎导致的发烧。
这么细致的处理竟然都发炎了,看来以后自己受伤的时候要引以为戒。
这样一来自己就要浪费一颗阿莫西林了,她随身带来的也就一盒,本来是想留着预防自己在这战乱的年代出的意外,没想到第一颗就用在这,这可真的是用一颗就少一颗,想想就好心痛。
温玉就近找了些干树枝,掏出随身携带火柴,按照以前看综艺节目时学的方法架好,在下面留着空隙,火苗果然旺盛,迷恋综艺节目还是很有好处。
又拿出自己的铁茶杯,盛了些湖水,放在火堆中烧,待沸腾后,又用树枝挑着茶杯放到当湖水里降降温,待到温度差不多时,把药丸放在对方嘴里,用温水给对方送了下去。
送佛送到西,温玉一边看着这位重伤人士,一边注视这火堆,发呆地想:要是我看上了这位男子,按小说套路肯定嘴对嘴把药送下去,不过我对占便宜没兴趣,一来我占他便宜等于他占我便宜,我才没那么傻呢。
二来,对方知晓后肯定会怀疑我的动机,难道说我有药,简直暴露自己,我才没那么傻呢,我可然是智商在线的。
“水,水。”对方断断续续的低喃打断了温玉的飘飞的思绪。这个桥段和电视剧里重伤人士表现的一模一样,温玉原本以为是电视剧里为了分量故意加的剧情,没想到现实中真的会出现,果然艺术来源于生活。
她叹了一口气,把一直准备着的温水递到对方嘴畔,缓缓地送了下去。
其实温玉也可以拍拍手走人的,可是万一自己废了大心力救的人死了,她浪费的时间和精力就浪费了,这样她觉得很亏,再且有功救受禄可是她的人生准则。
依她所见,一般救了人默默无闻者很可能就是美人鱼那种下场,虽然我不可能会爱慕这厮,但想到自己的功劳被哪个不明人士领去,就觉得心里十分不平。
遇见这人时,她顺带在脑子里仔细分析了下这人的基本情况。
这位男子的腰腹处别这一把枪,从身上受的伤口的形状和失血的程度来看,他受的是刀伤不是枪伤,这说明不是和军方,土匪,日本人起冲突,要不然这荒郊野岭,对方难道还要顾忌着什么,不用枪而用刀,想想就可笑。
大致初步都可以断定救这人应该不会有大的麻烦,而且自己遇见他时,他在那昏迷也有四五个小时了,真有仇家寻上门了,他早死了,也轮不到她救他了,对于她而言救人可以,搭上自己的小命就不值了,请原谅她就是这么没骨气。
张启山脑袋昏昏沉沉的,他这次下墓,折损的人不少,自己险些也搭进去,醒来是他能明显的感受到自己伤被人处理过,而且处理的不错。
他费劲地睁开眼,看见火堆旁瘦弱的身影,约莫是个小伙子,应该是被他所救。
温玉见他醒来,递给他半个烧饼和一杯温水,“你刚醒来,估计浑身没什么力气,诺,这是给你吃的,吃饱了自己回城,我可背不动你这大块头。”
“多谢这位小哥相救。”张启山勉强扯起一个笑容,眼睛深处却含着浓浓的警惕。
“我才没那么好心就你呢,我只是怕你死在我面前我会变成恶鬼吓我,怪我不救你。还有救你浪费了我一瓶二锅头,一件内衬,你好了之后记得还我,我是温玉,在张记饭馆里当伙计。”温玉没好气地说,还有一颗阿莫西林,这是亏了,偏偏又不能说,我这副语气应该不会被怀疑了。
“张某自当归还。”张启山瞧着对方的面容下意识地有些熟悉。
而温玉千防万防,却是没想到她这一手不错的包扎技术已经是不寻常了,前面的预防措施只能是欲盖弥彰,掩耳盗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