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让我爽了一夜 朱珠乖就来一次_穿越异世界的我拒绝和圣女结婚
“别让他跑啦!”身披银甲的城防军士兵喊道。
这在费城几乎是每天都会发生的情况,路人纷纷让开,给被追的少年提供一条逃跑的道路。
“喂,你们已经追了三条街了,不累吗?”林枫喊道,其实现在他也很累,但停下来就要被带去“喝茶,”强大的求生欲让他压榨身体的每一份体力。
“今天我们一定会抓住你的,臭小子。”士兵说道,他们的样子看上去比少年狼狈许多,因为身上的银甲实在是重。
林枫也是无奈,不就是拿了你们一杆附魔过的长枪吗?明明仓库里还有好几百把,更何况他还很讲道理地留了钱,他才不信偌大的城防军会缺这一把长枪。
“不好意思,借过一下。”他找到了逃跑的路线,和旁边的路人喊了一声,挑起来踩在一个木桶上,双手抓住岩石上的缝隙,翻身上到了房顶。
“拜拜。”林枫朝士兵们挥了挥手,扛着长枪消失在众人的视野里。
费城有许多幽深的小巷,这里面住着的大多是一些生活贫困的居民,林枫也是其中的一员,但他从不以为耻,反而还觉得这样的居住地很安全,至少不容易被找到。
“林枫,你又去偷城防军的东西了?”附近的居民笑着打招呼道。
“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研究的事能叫偷吗?”林枫理直气壮地反驳道,“我还给他们留了钱。”
“一个铜币?你当他们是森林里的野猪吗?”
林枫无法反驳,闷哼一声,不再理他们,继续朝小巷深处跑去。
绕过无数的弯,在靠近城墙的一处角落,那里有一间木质的小房子,这里就算是那些贫穷的居民也不愿意住,因为这里距离城外的森林太近了,晚上甚至还可以听见森林里野兽的声音。
锁上门,总算是回家了的少年不禁松了口气,今天又是安稳的一天呢。
躺在床上,林枫盯着天花板,发起了呆,这是他每天都会做的事,用来回忆自己的过往与对未来的规划。
自从自己从那里逃出来之后,就开始了现在的生活,林枫才注意到自己还背着长枪,将其握在手里,粗糙的手感以及淡薄的魔力气息很清楚地让他知道,这上面的是最低级的附魔。
林枫所处的霜之帝国,是当前这个世界最强大的国家之一,因为这个国家的魔法普及度极高,只要觉醒了魔法,就可以得到一份体面的工作,只要一个贫困家庭里有一个人觉醒了魔法,那么这个家庭就可以得到一笔不低的补贴金。
这项政策让魔法师数量大大增加,其中大多数的魔法师都是冰系魔法师,可能是因为气候的原因。
这些冰系魔法师早在数百年前就建立了一个教会,以冰雪女神为信仰,他们在建国的时候起了巨大的作用,当时的皇室为表感谢,也是允许了教会的存在,并将其中的几名强大的魔法师封为贵族,这也是霜之帝国名字的由来。
林枫休息够了,去旁边的浴室冲了个澡,尽管住的地方不怎么好,但他还是很讲究卫生的。
清清爽爽地走出来,少年的样子比白天在街上时好了许多,黑色的短发与白净的脸,颇有几分秀才的模样,再加上自身的气质,也算得上是个帅哥。
坐在床上,握住今天拿到的长枪,林枫深吸口气,手掌上升起一丝丝的黑气,逐渐包裹住长枪,当枪身变成黑色的时候,淡蓝色的光芒从枪中流出,逐渐被黑气所吞噬,随后又回到林枫手中。
少年只感觉到一股寒冷,全身的皮肤多了抹淡蓝色的光泽,随后无数同样颜色的光点从他身体里离开,融入到空气中。
林枫检查了自己的身体,冰属性的魔力又多了一点,但也只有一点罢了。
正常的魔法师,他们身体的腹部都会有一个魔力形成的光团,光团的颜色代表着对应的属性,一般来说都有一个包子的大小,而林枫,则只有指甲盖大小,这和他的特殊体质有关,这注定了他无法像其他人一样修习魔法。
少年倒觉得很正常,因为他是穿越者,和这个世界的人不同也很正常,所以他一直都在努力地吸收魔力,就像刚才这样。
吃了点柜子里存放的饼干,林枫就睡觉去了,他明早起床还要去赚钱呢。
第二天一大早,在城防军换班的时候,林枫就离开了费城,前往城外的森林区捕猎,野猪的毛皮和肉都是很不错的商品,不需要担心卖不出去。
他还希望可以遇见狼,因为它的毛皮可以卖不少钱,林枫得在一个月内凑齐三十个金币,这样他才能进入魔法师学校,才有机会拿到魔法师执照。
而有了魔法师执照,每个月都可以获得一枚金币,这些足够普通家庭生活一个月,也可以让林枫潇洒地活着,最终过上混吃等死的生活方式。
下意识摸了摸腰间的匕首,这是他花三个银币买的劣质附魔武器,但也足以承受住林枫少得可怜的魔力。
森林很大,他很快发现了今天的第一个猎物:一头正在喝水的野猪。
测量风向,林枫来到下风处,这样就不会被野猪闻到自己身上的气味,同时小心地沿着河边的树丛缓缓靠近。
树丛发出的微小声音让野猪瞬间警惕,立刻停止了喝水的动作,只要发现敌人,它随时都会用自己的尖牙将其撞死。
林枫聚集身体的魔力到匕首上,白色的刀锋上多了一抹蓝色,微微弯腰,绕到它身后的方向。
“唰!”树丛里突然窜出一道人影,而野猪也是立刻转向,野兽的本能驱使它扑了过去。
几乎是相碰的瞬间,林枫突然倒在地上,让野猪扑了个空的同时将手中的匕首插在它的心脏部位,顺势将这只凶猛的野兽给撞倒。
心脏被刺穿,野猪也是顿时没有了生机。
“呼。”林枫拖着野猪的腿,朝森林外走去。
费城外还有一处茶铺,这里的老板也是个商人,收购猎人们拿来的各种物品。
“哟,又杀了野猪吗?”老板看见林枫说道。
“嗯。”林枫将野猪放在地上。
“两个银币。”老板看了看野猪说道,“就算尸体很完整,但也只是野猪,最近我收了不少野猪皮。”
“五个。”林枫伸出四根手指说道,他对于老板的套路早就免疫了。
最终两人经过协商,以三银币五铜币的价格成交,至少林枫对这个价格很满意。
之后他又进了森林,没有办法,林枫打猎一直都是一个人,他不会空间口袋这样的高级魔法,为了不影响自己的行动,这种不小的猎物他一般都会选择杀一只卖一只的方式。
尽管没有手机或者手表这样的东西来帮助林枫判断时间,但他还是可以通过太阳的位置来知道,现在是中午,该吃午饭了。
找了几根柴火,林枫握住一把野草,聚集魔力,这次是淡红色的光,枯黄的草逐渐被点燃,丢到堆好的柴火里。
他的脚边是一只野兔的尸体和粗糙的石碗,前者是刚刚捕到的,后者是他用匕首砍出来的。
森林里的植物品种很多,随便找了点认识的香料,十分钟后,肉香从碗里飘出。
忍不住露出一丝笑容,他的厨艺还是很不错的,要不是当厨师的报酬太低,他可能真的会去做。
“嗯?”就在林枫准备享用自己午饭的时候,他闻到了一股血腥味,尽管很淡,但他还是决定去查看一下。
逆着风向,他找到了味道的来源,血腥味并不是什么野兽的,而是人类的,准确地说,是一个少女的。
从她身上布料精致的连衣裙就能看出,她应该是附近的贵族人家,而且长得这么漂亮,应该是那个爱恋.巴赫。
林枫没有想太多,小心地走过来,黑蛇此时正盘踞在少女的大腿上,隐隐还可以看见更深处的光景。
点燃一些杂草驱赶黑蛇,野兽怕火这点是永远的真理。
在毒蛇离开少女身体的瞬间,林枫丢出注入了魔力的匕首。
匕首插在地上,它的旁边是两端蛇身,尽管没有精准地割下头,但杀死毒蛇已经足矣。
少女的伤口也在大腿上,紫色的伤口正不断流出鲜红的血液,这是条毒蛇。
林枫却有些疑惑,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会让蛇咬在自己的大腿上,又不是什么容易被偷袭的部位,这人真的是传闻中的才女吗?
他身上可没有解毒剂,一枚金币一瓶的价格他不舍得,最近的医院距离这里也需要至少两小时,没办法了。
将少女受伤的那条腿放在自己腿上,林枫低下身,将自己的唇覆盖在伤口上。
几秒后他猛地抬头,吐出略微发紫的血液,这是毒血!
林枫重复着吸和吐两个动作,直到数分钟后,他也感到了一阵头晕,便背着少女到自己做午饭的地方,然后去河边漱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