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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医老张和莫晓梅 萝莉被推到的章节_我从未见过银河

聂决明在跟傅敬卓碰杯的时候,林檎正被一群女孩子,堵在包厢外面。

他其实是出来透透气的,没想到刚出来,就看见一群女孩子也说说笑笑地从包厢里出来了,领头的正是那个许雅苒,几个人一边说着话,一面往外走,刚好看见站在走廊转角处的林檎。

“诶,你怎么在这里。”许雅苒很有主人的架势:“聂决明还在里面呢。”

“他就是和聂决明一个组合的吧?”其他的女孩子也认出他来:“你们组合里那个鄢卓你熟吗?他以前是我哥同学。”

“人家一个组合的,你还问熟不熟。”

“你不知道,他们有些组合完全就是工作关系,私底下根本没什么来往的。以前有个叫MAX的组合里面有个叫徐艺的,被我表叔……”那女孩子忽然压低了声音,笑着凑近许雅苒耳朵边上,不知道说了什么,两个人都笑起来,她继续说:“他们组合的其他成员嫌弃死他了,都跟他绝交了,还打了一架呢。”

林檎的脸顿时红了。

“徐艺师兄不是你们说的那种人。”

“你知道我们说的什么吗你就护短,真傻。”许雅苒有点嫌弃地说道。

“他们才不傻呢,我妈说了,这些明星都精得很,乐曼你们知道吗?跟了我爸三年,我爸把她捧得多红,还不知足,还想让我爸离婚,还发假新闻说怀孕了,我妈气坏了,让我舅找人打了她一顿,把她头发都剪了,你看她最近都不敢露面了。他们圈里人都知道,还装没事人一样,都是群戏子,不要脸……”那女孩子发泄了一顿,看林檎表情不对,皱起眉头:“你这是什么表情,想打人哦?”

林檎脸涨得通红,握紧拳头,头也不抬地盯着地板。

许雅苒还是有点分寸的,也可能是顾忌聂决明,推了那女孩子一下:“别说了,他都要哭了。”

“没出息,多大人了,说一下就哭,像我弟一样。”那女孩子还要气他:“瞪我干嘛,要去找聂决明告状哦?”

她不说还好,一说,林檎的眼泪就滚落下来。他小时候就有结巴的毛病,到现在也没改,被她一激,一边抽噎一边说:“我,我要去告诉决明哥哥。”

女孩子们都笑起来。

“切,还你的决明哥哥呢,实话告诉你吧,聂决明和雅苒都快在一起了,你去告吧,看他到时候帮谁。”

-

聂决明回到宿舍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

他第一件事就是去找林檎。

林檎向来是不乱跑的,不在录音室,也不在练舞室,显然就是在寝室了,果然一找一个准,林檎正蜷在自己床上睡觉。

“怎么今天睡这么早。”聂决明笑着摸了摸他头发:“怎么不等我就回来了,不舒服吗?”

林檎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那快起来,送个好东西给你。”

林檎沉默地坐了起来,低着头,看着自己的手。他的头发遮住了眼睛,眼角有点红红的。

聂决明也意识到了,耐心地等他说话。

“我,我不要吃你的糖了。”他低着头告诉聂决明。

“为什么呢?”

“我自己可以买。”

聂决明怔了一下,然后明白了过来。

“那你休息吧。”他仍然是脾气很好的队长模样,习惯性地伸手要摸摸林檎头发,快碰到时却收回了手。

他没再说话,只是从外套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盒子,安静放在了桌上。

那是个非常漂亮的天鹅绒盒子,因为放在内袋里太久,所以沾上了体温,摸上去还是暖的。

如果打开盒子的话,可以看见里面放的是一颗猫眼石的原石,非常罕见的金绿色,克拉不高,所以价格并不贵,但非常纯净,如果放在光源下的话,可以清晰看见宝石中间那狭窄的一道光线,就像猫的眼睛一样。国内不太好买原石,所以是找Vincent帮忙弄到的。

是上次叶霄录音间隙,跟大家聊天,说他在娱乐圈呆了十多年,听过的真正的好声音不超过十个,每个都是一种类型的极致。像上一代的歌后林巧音,那声音就和玉石一样温润,毫无棱角。这一代歌后倪菁,唱了不少摇滚流行,华丽有爆发力,是红宝石……

卷毛好奇地插话问:“那林檎是什么呢?”

“林檎,猫眼石吧,他其实非常适合唱流行,再等两年吧,等他自己谈了恋爱,再来唱现代都市里的情歌,能把人的心都唱碎。”

林檎当时很认真地听了半天,还是没听懂,问聂决明:“什么是猫眼石啊?”

“一种宝石,很快你就知道了。”

-

夏铮回北京那天,叶殊正在小汤山。

舒平送的莼菜和鸡头米,他给他父亲带了过去,叶殊很小的时候,叶凤至就带着他去了南方,在苏州的庭院里一住许多年,漫长的少年时光里,只有那个荒芜的院子作伴。

大概是因为夏天的缘故,叶殊最近睡得很不好,总是梦见小时候,梦见他站在那个后院里,夏日植物疯长,整条街没有一个人。醒来常是深夜,他一个人在家,整个房子一片黑暗,像漂浮在海上的孤岛。

叶凤至很安静,他坐在窗前,整天地沉默着,他不记得自己跟叶殊讲过莼菜的典故,也不再喜欢荷花,他只是安静地坐在那里,像没有灵魂的躯壳。

他什么都不记得了。

上次陈少白讲他最近读的佛经故事,说有一个小国的王子,本来生活幸福,后来来了一个恶人,占领了他们的国家,王子家破人亡,一直在流浪,经过许多波折,终于有了自己的军队,决心回去报仇。但是当他带领军队回到故国时,却发现仇人早在许多年前就已经死去,自己的故国也被黄沙掩埋,路边的牧羊人甚至都不知道他是谁。

王子的军队在黄沙中驻扎了一夜,第二天天亮,所有人发现,王子坐在路边的一棵大树下,安静地去世了,他的身体化作了一尊石像,当地人尊称他为阿僧祗佛。

阿僧祗,是梵语中无尽时间的意思。其实对于人类来说,无尽的时间,也不过是一生罢了。

叶殊小时候也做过梦,希望有一天,自己能画得非常好,好到叶凤至终于愿意正眼看他一眼,小时候看过的那些主角用灵魂与魔鬼做交易的故事,他从不觉得可惜。

他也想找到那魔鬼。

他以前很爱叶凤至,像所有孩子爱自己的父母,崇拜他如同崇拜神祗。他也怕过叶凤至,一度怕到不敢问他要一份午餐钱。后来他甚至恨过叶凤至……

但时至今日,他才渐渐明白,原来最伤心的不是爱也不是恨,是不记得。

叶凤至疯了,这世上除了他自己,没人记得那个江南的小院子了,没人记得他人生的前十八年,他像小时候一样被抛弃在那里,和过去的时光一起被埋在那里。那些痛苦煎熬的少年时光,无声的痛哭和挣扎,都成了黄沙下的古城尸骸。

牧羊人来来去去,废墟上建起新城市,世界在往前走,一切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只有他记得。

-

回去的路上下起大雨,他开车到楼下,淋着雨上了楼。

电梯里是冰冷的金属色,他坐到自己楼层,走出来,楼道里一片冷白色,沾了水的钥匙特别滑,他打开门,茫然地看着玄关挂着的衣服。

那是件非常漂亮的外套,白色,潮牌的工装款式,看得出昂贵的价格,领口有窄窄的红色条纹,正适合十七岁的年纪。

家里的灯都被打开了。

他往里走,看见厨房温暖灯光,夏铮穿着刚出现在机场的衬衫,正因为听到声音,转过身来。

“怎么了?”他看到叶殊落汤鸡般的样子,脸上的笑容淡了下去。

叶殊没说话,只是朝他走了过来。

他脸上的神色很奇怪,几乎有点不像他。

“手张开。”夏铮听见他说。

夏铮迟疑地张开了手臂。

叶殊伸出手来,抱住了他。

他一身都湿透了,还有水从头发上往下滴,是该马上擦干的。但他抱着夏铮的动作这样用力,像溺水的人抱着浮木,他仿佛疲倦到极致,只想靠在一棵树下,就这样一觉睡到地老天荒。

夏铮觉察到了他这反常的脆弱,像被剥去壳的蜗牛。

如果现在问他的话,不管问什么,他都会回答的。

但夏铮什么也没有问。

他只是放下手臂,抱住了叶殊。他的力度这样温柔,像抱住一只蝴蝶,仿佛怕自己稍微用力,就折断了他的骨骼。

“没关系的,我在这里。”他轻声告诉叶殊:“我会一直在这里,不管发生什么,我都会陪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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